司法助力绿色发展,湖北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今日揭牌
4月4日,在第41个湖北爱鸟周之际,蕲春县人民法院湖北赤龙湖国家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举行。蕲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胡宏辉为基地揭牌。
王松林指出,为彰显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蕲春县人民法院在蕲春县域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一步强化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与湿地公园的沟通联络,拓宽法制教育平台,增强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法治意识,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促使法治深度融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同缔造美丽蕲春。
胡宏辉对湖北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两山”和“绿色司法”理论,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好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修复等工作,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打造依法治湿特色品牌。
蕲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晓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学军;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赟,党委委员、副主任张保国,党委委员、副主任胡伟国,党委委员张凯胜;蕲州法庭庭长张智斌等参加揭牌仪式。